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排 查、归集、保密及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