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有关情况如下: 1 | 序号 | 事项 | 存在情形 | | | | --- | --- | --- | --- | --- | |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 否√ | 1 | |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 是□ | 否√ | 2 |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 是□ | 否√ | 3 |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 否√ | 4 | |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