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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1636Zhuzhou Kibing (601636)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 受损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本制度所称"实 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 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