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办法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康缘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