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同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同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2024 年,我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核查,对议案、报告认真审议, 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提出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 本人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担 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 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本着对全 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