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 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已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 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并接受保荐机 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事项的内部控制,确 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透明,树立公司在资本市 场上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中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