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3011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外部中介机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 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