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辰股份""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江苏聚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辰电缆 有限公司、江苏拓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辰电缆(江西)有限公司 4 家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电线电缆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 关注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