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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605020)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胡继荣先生、李清伟先生、王建中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李清伟先生、王建中先生任职经历及 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