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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30112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 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 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 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采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采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