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 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 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