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要求,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或"广汇能源")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甄卫军、高丽就各自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报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提请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自查,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