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002952) -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亚世光电(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