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在公司投融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六条 公司投资决策权限主要依据公司项目规模确定。若某一项目规模虽 未达到依《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规定需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标准,而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总裁认为该项目对公司构成或者可能构成较大风险的,可 将该项目报请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投融资事项是指: 第三条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 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投融资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投资、借款融资、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事 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