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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601966) -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601966Linglong Tyre(601966)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含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 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于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