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于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