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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1966Linglong Tyre(601966)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