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 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持 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对 本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本公司整体运作效 率和抵抗风险能力。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