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 15 | |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