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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636ZMD(688636)2025-04-24 14:2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未满;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 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