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公司、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