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高澜 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