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 审计对象的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 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