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对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承担管理职责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义务、职权等工 作细则另行约束,不在本细则中列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或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的聘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