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 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 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 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 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