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高澜股份(3004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300499Goaland(300499)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 知识;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四章 有关董事会和股东会事项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