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