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00228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安排独立董事 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材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 见,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 前,严防泄露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