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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002286BLB(002286)2025-04-24 14:32

第一条 为适应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