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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002286BLB(002286)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