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洁能(60511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605111NCE(605111)2025-04-24 14:3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根 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遵循: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和程序,规定了 关联交易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活动的 行为准则。 (一)任何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第五条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会议记录、决议文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回避表决的原则,包括: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的关联方,在股东会上回 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审议某关联交易事项时,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 (四)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发表独立意见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