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538- 议案 0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附件 04- 董事会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则解释第 18 号。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 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