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 年 11 月 12 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实际出 席会议委员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 经与会委员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经过对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 审查,会议认为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因此,会议认为下列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资格,同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如下提名: 1.公司股东孙陶然提名其本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股东孙陶然提名王国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蓬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朱国海为非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