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002051) - 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1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防范处置机构,一旦国机财务公司发 生或可能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利益。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国机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制订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在国机财务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 财务总监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 问等。领导小组负责存款的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 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具体 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成员包括财务部资金中心相关人员、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