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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股份(00206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江西黑猫炭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方彬福 先生(2024 年 12 月换届离任)、骆剑明先生、夏晓华先生、江国强先生(2024 年 12 月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方彬福先生(2024 年 12 月换届 离任)、骆剑明先生、夏晓华先生、江国强先生(2024 年 12 月任职)自查及其 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