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 - 内部审计制度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通过系统的、规范的方法,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组织的经 营活动、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帮助各级管理部门有效履行其职责,以促进公司经营 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必须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