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1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的专门机构,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