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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300957)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 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贝泰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4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0,188,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774.95 元。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