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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300957) - 2024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533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