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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固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高科技"或"公司")的委托,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 固高科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项目。 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固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固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