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不 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8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