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000709)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董事会声明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以及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 领导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 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评价工作由审计部牵头,成立内部控 1 制评价工作组,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密切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