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000709) -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对利安达 2024 年度 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并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利安达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1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