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子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 照本办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本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