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提名程序,为 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本规则所 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