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首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则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 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须 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