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002127) - 监事会议事规则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 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公司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 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七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 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 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 下结束而定。 第一条 为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南极电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