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12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一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发表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