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下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 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