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 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